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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资质审查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8-01 14:42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根据《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 42195—2022)有关规定,现就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资质审查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估机构资质要求

(一)依法办理注册登记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运营时间不少于一年。

(二)开展评估工作的机构应至少配置5名专/兼职评估人员。

(三)评估人员应具有全日制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有5年以上从事医疗护理、健康管理、养老服务、老年社会工作等实务经历并具有相关专业背景,持有老年人能力评估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经民政部组织的老年人能力评估师培训考核合格,能够运用评估工具及方法,具体实施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

(四)应保护被评估人员和评估人员的尊严、安全和个人隐私。

(五)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配备符合评估服务要求的软、硬件设备和相应管理维护人员。

(六)机构或评估人员近一年内未纳入单独或联合失信惩戒名单、未被行政处罚、未纳入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服务过程中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服务对象群体投诉信访事件。

二、提报材料

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于2025年8月5日18:00前提交相关材料:

1.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法人登记材料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服务人员的身份证、学历证明、老年人能力评估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经民政部组织的老年人能力评估师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以及从业情况说明。

4.评估机构及法定代表人“信用中国”信息查询情况,若有失信情况,需提供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以下任意记录名单情况: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5.2023年以来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情况报告。

三、相关要求

市、县两级民政部门分级负责辖区内评估机构审查工作,评估机构提报的纸质材料需加盖公章。

(一)在市级注册登记以及外市的评估机构,将相关材料寄送至日照市民政局养老服务科(日照市东港区秦楼街道北京路188号日照大厦703房间),电子版同步发送至邮箱:rzsmzjfsk@rz.shandong.cn,联系人:宋百成、张朕,联系电话:0633-8816121。

(二)日照市各区县注册登记的评估机构按以下方式提报材料:

东港区民政局,联系人:郭伟,电话:18306337676 邮箱:rzdgmzflk@rz.shang.cn,寄送地址:日照市东港区荟阳路 128号,固定电话0633-3227189;

岚山区民政局,联系人:孙梦婷,电话0633-2628012,邮箱rzlsmzflk @rz.shandong .cn,寄送地址:日照市岚山区岚山中路19号208室;

莒县民政局,联系人:朱彦高,电话:0633-6219892,邮箱:jxmzjflk@rz.shandong.cn,寄送地址:莒县银杏大道99号;

五莲县民政局,联系人:韩雨芳,电话:18769332286,邮箱:wlxmzj@126.com,寄送地址:五莲县城关利民路37号五莲县民政局;

经开区社会事业局,联系人:杨召艳,电话:15315966091,邮箱:kfqmzj@rz.shandong.cn,寄送地址:山东省日照市温州路1号;

高新区社会事业局,联系人:王芝蕾,电话:17306338516,邮箱rzgxmz@rz.shandong.cn,寄送地址:日照市高新六路177号,高新区管委511办公室;

山海天社会事业发展局,联系人:李丹,电话:8316200,邮箱:shtsfjmzb@rz.shandong.cn,寄送地址:日照市山海天旅游度假区太公岛一路23号。



日照市民政局

2025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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